农村三产融合在中国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对于有效促进农民增收、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和繁荣农村社会、促进农村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理论研究的视角, 深度挖掘农村三产融合的基本内涵, 分析推进农村三产融合的现实意义, 并探讨农村三产融合的驱动因素, 为中国大力发展农村三产融合提供理论支持, 同时也为农村三产融合的实践发展理清思路。

一、引言

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增加财政支农支出难度加大, 农业发展面临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日趋突显及农业生产成本持续增加的背景下, 中央政府对于如何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给予了充分的重视。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通过“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简称为:农村三产融合) 的途径来促进农民增收。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 要推进农村三产深度融合, “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 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培育农民增收新模式”。

自从农村三产融合被提出以来, 就迅速成为了社会热点问题, 学术界就这一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 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类:

一是对农村三产融合进行概念界定。马晓河 (2015) 认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的就是以农业为基本依托, 通过产业联动、产业集聚、技术渗透、体制创新等方式, 将资本、技术以及资源要素进行跨界集约化配置, 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餐饮、休闲以及其他服务业有机地整合在一起, 使得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紧密相连、协同发展, 最终实现了农业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扩展和农民增加收入。”姜长云 (2015) 指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以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渗透和交叉重组为路径, 以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和产业功能转型为表征, 以产业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为结果, 通过形成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 带动资源、要素、技术、市场需求在农村的整合集成和优化重组, 甚至农村产业空间布局的优化。”郑风田 (2015) 指出农产三产融合是“以农业为基础和依托, 借助产业渗透、产业交叉和产业重组方式, 通过形成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延伸农业产业链, 由一产向二产和三产拓展, 打造农业产业综合体和联合体, 进而达到实现农业现代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农民增收的目的”。

二是分析在中国推进农村三产融合的发展思路、发展要求与建议等。韩一军 (2015) 给出了推进农村三产融合的基本思路与建议, 指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要“以农民增收为主线, 农业为依托, 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 技术创新为动力, 融合机制为纽带, 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发展农产品加企业, 推进生产要素跨界配置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休闲等相关服务业的有机整合, 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 优化农产品产地生产力结构布局,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紧密连接、协同发展。”刘明国 (2015) 提出要重点把握四个方面的发展要求: (1) 要明确融合的基点在农业;(2) 明确融合的关键在农产品加工业及休闲农业;(3) 明确融合的主体在新型经营体系;(4) 明确融合的保障在市场和政府的共同作用。张义博 (2015) 提出了促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互动的多方面政策建议, 如完善工商资本, 破除产业融合发展的要素制约, 采取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财税支持, 推进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及扶持农业产业集群和综合农协发展等。孔祥智等 (2015) 从促进第六产业发展的角度给出了以下政策建议:要全面规划发展纲要,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农工商的融合与协调发展, 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及完善基础设施等。

三是从国际化视角分析国际上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做法和启示。龚晶 (2016) 、姜长云 (2015) 、王志刚等 (2011) 、金玉姬等 (2013) 先后就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发展第六产业的一些具体做法和经验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并给出了相应的启示及建议。

基于对现有文献的整理与分析, 发现目前学术界对于农村三产融合的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现有研究焦点主要锁定在对农村三产融合的概念界定、发展思路、对策建议及国际经验借鉴与启示等方面, 对于农村三产融合的深刻内涵、推进农村三产融合的现实意义及农村三产融合的驱动力等方面尚未展开系统的分析与研究, 也没有定论。在此背景下, 本研究尝试从理论研究的视角深度挖掘农村三产融合的基本内涵, 分析在中国推进农村三产融合的现实意义, 并探讨农村三产融合的驱动因素, 为中国大力发展农村三产融合提供理论支持, 同时也为农村三产融合的实践发展理清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