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20年5月1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要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由此可见,“双循环”已被提到了中长期战略高度,很可能会被纳入“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规划。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国际循环不确定性增加,产业链风险加大。我国作为农产品生产大国、消费大国和贸易大国,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指示精神,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双循环”,特别是通过增强内循环促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湖南日报发表评论,提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构建新发展格局,题中之义是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立足自身、练好内功。要牢牢扭住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近年来,日本为解决农产品进口依赖度高、农业后继乏人、农业生产经营成本高企等问题,探索推进“地产地消”战略。在法律与政策的支持下,采用建设农产品直销市场、促进农业六次产业化以及开展食育教育等手段,加深了“产消”联系,增强了产品供给能力,拓展了农业功能,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
作为日本的近邻,中国的农业也逐步经历着日本曾经走过的道路,在农业经营规模整体偏小、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下、农产品流通体系不健全、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下滑等问题的压力下,日本“地产地消”战略对中国农业产业有着重要的借鉴启示意义。
什么是日本农业“地产地消”?
日本推行“地产地消”运动,促进当地农产品更大程度地在当地消费和利用。鼓励消费者尽可能消费当地或邻近产地的农产品,既有利于保持食品的新鲜度和安全度,又能节约运输费用,减少能源消耗。同时也为当地农户和企业之间提供了合作、交流的空间,吸引大批农民留在农村,从事农业“六次产业化”,促进农村区域经济发展。
在日本,农产品直销形式很多,如早市、直销所、农户地头、合同、特约店、超市专柜销售等方式,其中早市和直销所销售是主要方式。按照农产品物流运营主体不同,早市和直销所物流可划分为几种类型:
一是农协核心型,即农协承担了从组织运营到实际销售等全部物流作业;
二是生产者核心型,即参加的农户承担了从组织运营到实际销售等全部物流作业;
三是生产者与农协合作型,即价格决定和销售由参加的农户承担,组织运营由农协配合。
对中国农业内循环的借鉴启示
1、构建区域小循环、国内大循环的农业格局
我国幅员辽阔,农业生产具有多样性,形成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农业区域发展格局,同时,随着交通运输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我国农产品大流通新格局正在形成。
一方面,要继续完善传统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特别是通过产地批发市场和直销市场建设,促进产地农产品流通,既惠及更多小规模生产者,又保障产地居民消费新鲜农产品。
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并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一些特色农产品正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但其生产范围区域性较强,需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使特色农产品“走出去”,助力国内大循环。 2、打造产品质量硬、民族情感浓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购买决策是理性思维与直觉思维相互碰撞的过程,人们会理性地对农产品特性展开分析,也会出于民族情感购买国产农产品,既要强化农产品自身建设,又要积极搭建消费者与本地农产品的情感桥梁。
一方面,要打造过硬的农产品品质,为本地农产品发展筑牢根基。
另一方面,要赋予农产品文化内涵满足消费者精神需求,通过加大本地农产品宣传力度,弘扬勤俭节约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为农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3、实现巩固内循环、促进外循环的双循环激励
既要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又要敞开开放的大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优质、高效农业发展格局。
一方面,要进一步释放国内市场活力,持续加强城乡循环、工农循环,用改革谋红利,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激发城乡市场活力做好内循环。
另一方面,要以内循环支撑外循环,要抓住高质量供求“回归”的机遇,在优化国内农业产业链的同时,提升我国农业在国际产业链中的地位,倒逼外循环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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