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湖南省通过了《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该规定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中对禁烧区带有经检疫确需焚烧的病虫害的秸秆,允许在采取安全可控措施后进行有序焚烧,此举标志着湖南省在秸秆禁烧问题上迈出了更为灵活和务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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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秸秆利用新规出台:禁烧不再“一刀切”


长期以来,秸秆焚烧一直是困扰农村地区环境治理的难题。简单粗暴的“一刀切”禁烧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空气污染,但也带来了诸如病虫害加重、化肥农药用量增加等一系列问题。对于农户而言,秸秆焚烧曾是最简单、最省事的处置方式,然而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和法规的严格,这一传统做法逐渐被禁止。然而,如何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兼顾农户的实际需求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湖南省此次出台的新规,无疑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新规明确了对禁烧区带有病虫害的秸秆,在经过检疫并确认需要焚烧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有序焚烧。这一规定既考虑到了环保的实际需求,也兼顾了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务实性。


同时,新规还明确了秸秆综合利用的五种主要方式,包括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这为秸秆的多元化利用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路径和政策支持。通过这些方式,秸秆可以转化为有机肥、饲料、食用菌基料、工业原料和生物质能源等,从而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价值的最大化。此外,新规还强调了政府及部门的职责,要求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建设秸秆收集、储存、运输、利用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对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给予奖励和补助。这些措施有助于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快速发展。

对于农户而言,新规的出台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它不仅解决了秸秆处置的难题,还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增收渠道。同时,通过秸秆的综合利用,可以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竞争力。

然而,新规的实施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一方面,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户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和积极性;另一方面,科研机构和企业需要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开发出更多高效、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设备。


湖南省此次出台的秸秆利用新规,无疑为绿色农业的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它让我们看到了政策制定者在保护环境与农业发展之间寻求平衡的努力和智慧。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共同迎接一个更加美好的绿色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