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为颗粒剂允许登记的4类用途目录:


一、16类土传病害

根腐病、立枯病、纹枯病、烂秧病、猝倒病、白娟病、茎腐病、枯(黄)萎病、青枯病、黑痣病、全蚀病、黑胫病、土传疫病、凤梨病、根肿病、线虫等;


二、6类地下害虫

蛴螬(含蔗龟)、地老虎、蝼蛄、金针虫、根蛆、根瘤蚜等;


三、15类特殊防治对象

吸浆虫、二点委夜蛾、跳甲、象甲、稻瘿蚊、福寿螺、钉螺、蛞蝓、蜗牛、仓储害虫、害鼠、黑皮蠹、蝇(幼虫)、蚊(幼虫)、红火蚁等;


四、定向作物靶标

甘蔗:螟虫、蚜虫、绵蚜、条螟、蓟马等;


玉米或者高粱喇叭口期;玉米螟、草地贪夜蛾等;


防治水田杂草;苗床基质;


五、结论

结论是1、2此两项适宜颗粒剂登记;3、4项用途的产品需要证明“三性一低”(科学性、必要性、合理性;且用药量不高于其他剂型);


管控措施主要是以下2点:


1.新登记产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仅受理、批准目录内用完途的农药颗粒剂产品登记申请;第3、4项用途的产品需要证明“三性一低”(科学性、必要性、合理性;且用药量不高于其他剂型);


2.己登记产品

2026年5月1日前,不符合目录用途的产品需申请变更登记;2026年12月1日起,撤销不符合目录用途的产品登记;公告发布前取得登记,用于为目录第3、第4项农药颗粒剂产品在登记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时,需重新提交“三性一低”的证明材料。